主題一家庭生活
[家庭的組成]
►親屬關係:
1.血親:因血緣關係而產生的親屬。
(1)直系血親:如父子;(2)旁系血親:如兄弟。
主題一家庭生活
[家庭的組成]
►親屬關係:
1.血親:因血緣關係而產生的親屬。
(1)直系血親:如父子;(2)旁系血親:如兄弟。
主題四國家體制與民主政治
[國家的要素]
1.形成國家的要素:
(1)領土:指一個國家管轄權所能及的範圍,包括領土、領海、領空,為該國國民居住生活的土地。
(2)人民:一國的人民,具有該國的國籍,謂之國民。大體來說,獲得國籍成為國民有兩種途徑:
主題七我國政府的職權
[中央政府的組織與職權]
一、國民大會:
(一)內設機構及成員:
國大代表三百人,為「任務型」機關,不是常設型的組織
主題九人民的權利義務
[人民的基本權利]
一、憲法明定的人民基本權利:
(一)平等權
1.只要是國民,不分性別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及黨派,法律均賦予他們同等的權利與義務
主題十一權利救濟
[處理糾紛的途徑]
一、申請調解與和解:
(一)申請調解
1.各地鄉鎮市區公所設置調解委員會
主題十三重要的經濟概念
[需要與供給]
1. 需要與供給,說明市場上價格的決定;
價格在共產國家是受到政府管制的;
在民主國家是由市場力量決定的;
公然侮辱篇
案例事實:
小明與小強原是要好的同班同學,最近兩人因為一起喜歡上隔壁班的女同學,因此彼此間竟互相充滿敵意。某日,兩人下課後,因故發生爭執,此時累積在小明心中的怒火,乃隨之一發不可收拾,小明旋即在班上公開以『賤人』、『幹你娘』等字眼辱罵小強,致小強為此感到難堪,最後經同學報告導師後,方加以制止。
問題:小明在班上辱罵小強之行為是否觸法了?
<解析>
屋被賣掉,承租人可否再繼續住下去?
案例
王先生在公司附近承租了一間房子,環境堪稱幽雅,離上班地點又近,當初就是基於這個理由,所以與房東簽約時,租賃期限一訂就是三年,以免經常在為搬家苦惱,沒想到王先生才住了一年多,房東趙先生即因為準備移民加拿大,最近委託房屋仲介公司處理,擬將該房屋賣掉,因此,王先生非常擔心所住的房子被房東賣掉後無法再繼續住下去。如果房子真的移轉與第三人後,原來的租賃契約是否繼續生效,承租人可不可以再繼續住下去呢?
解析
我國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,所稱租賃,係指當事人約定,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、收益,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。出租人將房屋租與他方使用,最主要的目就是收取租金,房子出租後,當然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,惟出租人在租賃關係存續中,將該租賃物所有權轉讓與第三人時,承租人之權利是否受到影響呢?依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:「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,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,其租賃契約,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。」,對於法律如此規定,我們稱之為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原則。